来源:德州晚报
2017-07-19 09:12:07
随着暑期的来临,大学毕业生们纷纷走出校园寻找工作,可他们最先面对的就是“衣食住行”里的“住”。7月17日,记者调查德州市租房市场了解到,毕业季带来的租房热潮已经涌起,并将持续到7月底,相较往年毕业季租房市场,房租价格涨幅不大,售改租、日租房、床铺租等短租方式很受大学生欢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随着“租房热”的到来,“黑中介”、证件不全、以次充好的租房纠纷不断,毕业生租房还需多留心,实地查看、签订协议、保存证据这些基本法律知识要学会。
高校周边房源最热 “售改租”供不应求
7月17日,记者在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小区发现,高校附近房源十分抢手。
在萧何庄小区,信息栏已被各种租房、求租信息贴满,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信息几乎每天都在更新,不少租房信息房东前脚贴上、毕业生后脚揭走,租房成交量很高。
一位正在信息栏前查看租房信息的大学毕业生小李说,他毕业前在德州找了一份实习工作,但忙于论文、整理材料,租房一事下手晚了些,如今只能挤在同学租好的房内,因此他每天都会来此浏览租房信息。“主要是对学校周围很熟悉,同学们都在一起,住着更加放心。”小李说。
此外,记者发现,高校周围不少待售房源也加上了“可短租”的信息。准备卖房的陈先生已打算将待售的房子先出租,他算了笔账,售房价格在40万元左右,利用这笔钱一月回款2000元不太容易,但如果把房子改为合租房,利用高校位置优势,月入2000元并不难。记者了解到,目前“售改租”供不应求。
短租房花样翻新 价格低廉受青睐
毕业季租房热,短租房花样翻新,“日租房”、“床铺租”很受毕业生欢迎。
日租房主要是指宾馆在暑假期间将全日房改为“日租”,价格每日20元至50元不等,这种租房的优势在于无需押金、退租自由,且每月房租与居民楼价格基本相同,劣势在于房间设备较为简陋,20元的日租房没有洗手间,50元日租房没有厨房等设备。多数毕业生将这种日租房作为找到正式房源前的过渡。
“床铺租”的招租、求租方式多出现在“58同城”等网站上,不少租房信息后备注为“学生”。记者拨打其中一则“出租床位”的信息,对方表示自己是一名大四毕业女生,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租了一套二室房间,卧室空间很大,目前房间内已有三名女生,仍可以出售一个床位,要求对方必须是女生。她表示,对性别做出要求的最主要原因是为了安全起见,租房价格可以面议,有很大商量的空间。
房租同比涨幅不大 租房热将持续半月
记者调查中发现,尽管毕业季催熟租房热,但从中介、小区公告栏、同城网络信息发布的租房信息看来,房租涨幅并不大,老旧小区基本在每月1200元左右,环境好、地理位置优越的小区租价在每月1800元左右。
在文化路附近,各种租房小告示贴满了小区周围,许多租房信息上未明确租房价格。记者拨打其中一位房东电话,对方坦言,他的房屋只能短租一个多月,9月1日开学还要租给高中生,因此这一个多月房租价格在1600元,基本与平常租房价格一致。
“以往大家租房时间很集中,房源严重短缺,价格自然抬得高,最近两年,大学生们租房有些6月底就行动了,有些还要再等等捡漏,这种情况不好涨价,预计还得持续半个月。”一位房产中介介绍道。
遇到不靠谱中介懵懂女生被坑
“一个多星期前,我收到德州一家设计公司的实习机会,就赶紧找房子,还想着通过中介会快一点,折腾了三天房子没租到,还给中介交了400元服务费。”大四毕业生小纪曾找到青年路一家中介公司,想寻租一套房子。中介人员当即便带着小纪去了青年路一家小区查看房源。
进入小区后,中介告诉小纪,他刚给房东打了电话,由于房东回不来,当天看不了房子,但是可以带着小纪去房东邻居的房子看布局,让她心里有底。小纪迷迷糊糊答应了,去楼下一看,才知小区年代已久,墙面返潮严重,于是要求另换一套房子,中介爽快答应。
之后几天中介又带小纪跑了两个小区,但仍然没找到中意的房子。如此折腾了三趟,小纪不再相信中介,并通过朋友租到了合适房子。
随后,小纪便接到了中介电话,要求她交800元服务费。“我并没有通过中介租到房子,对方带我看的几套,不是没进门,就是提前没与房东协商好,这算什么服务。”但中介拍摄了和小纪一起看房的视频等证据,最终,小纪与该中介达成协议,给了对方400元中介费。
警惕五种陷阱 记住七条常识
记者在公安部门了解到,每年毕业季都会有大量“租房纠纷”报警电话,不少学生遇到一房多租、以次充好、押金不退等情况。
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民警通过总结以往租房纠纷案例,提醒大学生租房时,警惕以下几种情况:同一时间将房租出租给多人,从而多收取押金及预付款是最常见的租房纠纷;冒充房东,收取租金后人间蒸发;签订协议后发水、电等基本设备需要维修;签订协议后,要求用指定软件交房费,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还租,中介利用租客信息办理贷款信息套现;交三付一,退租后扣押金不还。
遇到以上几种情况,租客需要第一时间收集信息,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合同协议、照片等,联系小区物业或者居委会,通知房东、房屋实际管理人,迅速到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维权,保护自己正当权利。
一些大学毕业生有“捡小便宜”的心理,看房时不注重房屋细节检查,出现问题后,因不懂如何维权而被对方牵制。
民警总结以下七条法律常识,遇到租房纠纷依法维权。
1.租赁合同内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间、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约;
2.租期六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3.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维修义务,另有约定除外;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出人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物在出租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益;
6.因不可归责事由,租赁物毁坏、灭失,承租人可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约;
7.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赢事先通知承租人。
记者 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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