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05 10:14:05
“没想到不到一天时间,你们就帮我把手机追回来了!咱警察这效率也没谁了!太感谢了!”
近日,乐陵居民张先生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在吃早餐时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云红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
报警人张先生告诉民警,早上6点半,他在某早餐店吃饭时顺手将自己的手机(VIVO Y66金色)放在餐桌上,等离开时却发现价值1500元左右手机竟然不见了,迫于无奈,他只好赶紧报了警,希望能帮忙找回手机。
民警勘验现场、走访店主及周边群众并调取了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确定了早上6点30分左右张某明遗忘在2号餐桌的手机被一名50多岁男子盗走,据店铺老板描述该男子为本地口音,偶尔会来店里吃早餐,其他信息不详。
民警判断嫌疑人为附近居民,为趁热打铁,快速破案,民警不等不靠迅速展开行动,通过视频监控追踪嫌疑人。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群众举报,嫌疑人为朱集镇某村村民王某合,办案民警在朱集派出所的帮助下锁定了嫌疑人。
迫于压力,嫌疑人王某合于次日8时许携带赃物到云红派出所投案自首,在证据面前,嫌疑人王某合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从案发到嫌疑人自首用时不到24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乐陵公安局给予王某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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