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4 09:02:04
关于对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的通报
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在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被发现涉嫌违法排污和擅自停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按照督查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对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处罚情况如下:
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将废水排入雨水管网、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洗汽塔未正常开启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产治理,并对该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10万元。该公司整改完成,需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特此通报。
乐陵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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