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0 11:36:04
齐鲁网德州4月20日讯(山东台德州站 刘向阳 乐陵台 范洪康)环保查处力度越来越大,但仍有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日前,乐陵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处危害环境的小作坊。
前不久,乐陵市公安局西段派出所民警在木头王村巡查走访,村内的一处水坑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我们在走访的时候,发现在村边上一个水坑,发现这个气味不对,还有土壤的颜色也不对,然后我们根据水管的位置进行勘察,发现这个院里摆放的有这个绿色的罐。”乐陵市公安局西段派出所民警尹清杰现场告诉记者。
民警发现,该处民宅经常大门紧锁,听不到有任何动静。4月14日,民警经过多次蹲点,终于发现有人在这里加工生产某种东西。“我们就从院墙上翻墙过来,发现这里正在清洗零件,正在打磨零件,问这是什么东西,那人不说,我们打开盖子后有刺鼻的味道,怀疑是盐酸或硝酸之类的,我们叫来技术人员进行测试,发现是强酸,初步判断是盐酸,然后我们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勘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尹清杰表示。
经询问,从2016年5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擅自建设五金管件酸洗小作坊,私设暗管将酸洗五金管件产生的废酸等污染物排放在自己挖的土坑内,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小作坊是为别人代加工零件,台账、危险物品使用许可证都没有,污水也没有经过净化,直接排到了外边的水坑里,对环境影响比较大,水排了以后渗到地下,居民用水的时候对身体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盐酸有挥发性,对环境影响非常大。”尹清杰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有关规定,乐陵市公安局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依法取缔生产小作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观念,不能因为图一己私利采取违法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环境违法线索,我们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乐陵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代理中队长肖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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