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31 22: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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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德州7月31日讯(记者 刘向阳 通讯员 李诚 )近日,为降低成本,齐河县胡官屯镇一砖厂老板逃避环境监管,偷排烟气,污染环境,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7月20日,齐河县公安局接到环境保护部门转交案件:胡官屯镇一砖厂存在偷排污染物的行为。
据调查,2011年1月,邱某(男,47岁,现住晏城街道办事处天工花园小区)在胡官屯镇富足店村,注册成立齐河锦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营煤矸石精洗、煤矸石烧结砖加工销售等业务。公司成立之初,用煤矸石和黄河淤泥烧结矸石砖,所产生的大量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其中含有害二氧化硫气体和烟尘,造成空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体健康。
三年前,该公司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安装了脱硫除尘设备,使用加过片碱的水喷淋烟气,通过酸碱化学反应,可以达到排硫除尘的效果。因片碱价格较高,如果按规定添加,在烧结矸石砖时,每天消耗的片碱价值约3000余元,提高了生产成本。
为降低费用,该企业负责人邱某只用循环水喷淋烟雾,将大量酸性气体排放到空气中,造成空气严重污染。
7月19日,环保部门到该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矸石砖,其脱硫除尘设施也正常运行,但对其脱硫吸收液抽样检查时,其PH值为3.08,呈较强酸性,证明脱硫吸收塔的烟囱正在向大气环境排放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7月20日,环保部门再次对该公司的脱硫吸收液进行检测,仍呈酸性。
7月21日,齐河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邱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另外,环保部门也将对该公司依法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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