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8 10:21:09
齐鲁网德州9月8日讯(乐陵台 王芳 通讯员 张肖肖)9月7日,乐陵市化楼镇东高村召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次村民代表大会。会上,村民高友飞说,没想到,自己能和其他村民一起成为村内资产的“股东”,在自己人口地以外还能有新收入,国家的好政策真是太贴心了。
“现在通过实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内集体资产进行精确登记,村民都成了‘股东’,而且能‘分红’,村民的参与热情很高,对村务工作的监督也更加完善了,村干部干起工作来更加踏实,村民也对村干部更加放心了。”东高村支书郑本营说。
据悉,今年化楼镇经过积极筹备、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四个试点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农民的参与热情高,都对这项改革赞不绝口。
为扎实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工作,该镇村镇两级分别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机关干部入驻各试点村指导、协调工作,选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在提前做好政策培训、宣传动员,深入调查研究,并根据实际确定东郑村、东高村、韩桥、石家村四个村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工作中,化楼镇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方向、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和风险可控“五原则”,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工作小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资源测绘工作实施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村实施方案、成员认定办法、清产核资办法、股权设置办法等,并在大会上分别表决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要求每户一人,参会签到,表决签名,详细记录会议纪要,确保知晓率达到95%以上,并利用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的“大数据”核实信息,认定成员。
同时,实行一村一策、一事一议,事事表决通过,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这项改革不仅厘清了“公与私”的权属,而且使农户以“股东”身份参与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分红等工作,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激发集体经济活力,实现了集体与农户的“双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化楼镇将对已经改革完成的东郑村和石家村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积累改革经验,完善推进机制,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努力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扎实推进,为全面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化楼镇党委书记温海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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