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晚报
2017-09-22 09:26:09
9月21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000余起。其中在公开曝光的前提下,全市公安交警自9月份以来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进行了处罚,目前全市已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361起。
9月19日上午8时许,正值早高峰时段,在市区湖滨路与东方红路交叉口北口,一辆白色大众轿车准备右转时停在了斑马线上,路口东西方向准备正常通行的行人,无奈只能紧急避让绕过该车通行。这时,路口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准备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司机斑马线停车以及不礼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让民警意外的是驾驶员李某竟理直气壮地声称自己只是压在班马线上等行人通过,况且车辆右转不受灯控……
民警耐心地为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其开出了罚单。最终张某因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了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这仅仅是全市公安交警开罚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一个缩影。
据悉,今年8月份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打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为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对四类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车、重型货车)的违法未处理情况进行每周统计,同时进企业督促车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市四类重点车辆违法处理率达到了96.07%。同时,依托交警执法站,在主干公路等关键节点,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报警,对过往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及时进行拦截检查登记、依法予以处罚。9月份以来,各交警执法站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共检查登记“两客一危”重点车辆6000余辆次。
另据了解,警方在前期公开曝光的前提下,于9月份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处罚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内容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取证方式为执勤民警现场取证和视频抓拍取证处罚(罚款50元、扣3分)。截至目前,我市已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36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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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三“不礼让斑马线”直接不合格
9月21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驾考科目三“不礼让斑马线”将直接不合格。
据悉,当前全市上下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地交警部门连日来也在积极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斑马线”。而此次新的评判标准对于很多项目的规定都更详细,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考核。
比如科目二“直角拐弯”项目,此前的规范是:驾驶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拐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新的标准则在此基础上要求“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科目三“起步”项目中,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直接不合格;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据了解,新的考试标准也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比如,科三考试就明确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直接不合格。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杨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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