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10 17:26:10
齐鲁网德州10月10日讯(记者 刘向阳 俞荣)为追求心仪女孩,德州王先生豪掷三万给对方开店,但恋爱半年后,男方发现两人性格极不相合,于是提出分手,并要求女孩返还当初“借去”的三万元。女孩虽同意了分手,但表示三万元是“送她”的,两人为这笔钱究竟是借账还是赠予争执不休,近日,昔日情侣对簿公堂。
王先生心仪美女小郑已久,可小郑对他的多次表白既不接受也不拒绝,直到今年2月底,小郑正在筹划的小店因为在施工中的失误,损失了三万多元。此时,王先生虽然刚工作不久,还是找朋友东拼西借了三万元给小郑救急。或许出于“患难见真情”,两人经此一事,终于牵手在一起。
相恋半年时间,两人矛盾不断,王先生和小郑提出分手,并要求其返还3万元。王先生说道:“这笔钱是我在微信中转给她的,让她先去整顿小店,也告诉她这笔钱是我借来的,而且只是说‘不着急还’并不是‘不用还’。”
但小郑对此事却有另一套说辞,“他当时正在追我,给我这笔钱的时候,我曾说过要打一张欠条给他,但是他说不用我还了,所以最终才没有打欠条。”小郑说,由于这段聊天记录时间过去太久,两人均没有保存,且没有其他人可以了解事情经过,两人为这笔钱究竟是赠予还是借账争执不休,王先生在愤怒下,将一桶油漆泼向小郑汽车,撕破脸的两人最终对簿公堂。“我也不想这样结束这段感情,但是这笔钱是我借朋友的,现在还没有还清。”王先生站在法庭有些无奈,随后他出示了半年前的转款凭证。而小郑也十分冷漠,陈述了对方曾表示这笔钱不用还后,没有提交证据。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法律上对赠与行为认定比较严格,赠与人必须明确表示出赠与的意思,且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才能确定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王先生有赠与行为,仅从转款中,认定两人之间属于民间借贷,郑女士应偿还对方三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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