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11-10 08:21:11
11月8日,德州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加强对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如发现本单位一人次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行为,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三人次及以上,撤销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通知》指出,德州市文明办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作为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如发现本单位一人次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行为,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三人次及以上,撤销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各级文明村镇要在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对未达到要求的村镇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记者 杨硕)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4-268766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4-268766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