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7 10:10:11
齐鲁网德州11月27日讯(记者 王佳亮 通讯员 阴祺男)记者从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有效缓解经济技术开发区因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12月20日起,在经济开发区常兴路(康博大道至体育路路段)违法停车超过3分钟的,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
系统测试、启用时间:
(一)测试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二)启用时间:2017年12月25日起正式启用。
道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康博大道至体育路路段)。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机动车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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