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04 09:23:01
齐鲁网德州1月4日讯(记者 王佳亮)1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17年12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德州新修订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范围一般包括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水渠水池、地面、水井、乔木、果树、灌木、苗圃、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砖窑、青苗等,还有门垛、厂区大门、外楼梯、台田台堰、盐田、茶园等。
附件: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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