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8-03-14 15:23:03
3月5日下午,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拦停检查一辆大型半挂危化品车辆时,发现驾驶员并不具备驾驶资格,且冒用他人驾驶证信息。
当天下午2点30分,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105国道黄庄立交附近,对一辆大型半挂危化品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支支吾吾提供不出驾驶证。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利用其提供的身份证号,进行驾驶证信息查询。
经查,眼前这位驾驶人和民警查询到的驾驶证信息上的照片不是同一个人。驾驶员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是唐某某,准驾车型是A2,而驾驶员本人的名字是桓某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且属于暂扣状态。
原来,桓某某持有驾驶证C1本,在去年9月份时酒后驾驶被查后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为了挣钱,他冒用他人信息应聘运输公司的驾驶员,结果没几天就被民警查个正着。
按照法律规定,该驾驶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并暂扣车辆的处罚。其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应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张亚磊 于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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