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8-03-20 21:00:03
3月19日,记者从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获悉,为保障乘客舒适的乘车环境,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该处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和出租汽车2018年度审验工作。
据了解,3月19日至4月19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工作人员在宇通驾校,集中审验中心城区近4000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2405辆客运出租汽车。
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继续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面授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个小时的面授和14个小时的远程教育。实行计算机无纸化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的,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将其从业资格证相应栏内和从业资格管理档案中予以记载。
依据《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发生死亡一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法定的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发生死亡一人以上责任事故的,年内不得从事经营性3道路客运输工作。在本次年度审验中,各公司将严格准照上述规定汇报,不得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客运出租汽车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期内,由外检工作人员依次审验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证件、车容车貌、经营行为、安全规定等。审验合格的,驾驶员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计价器周检证、车辆行驶证、座套验收登记证、审验表,由该处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证》副证“车辆审验登记记录”栏签注有效期限,加盖审验专用章。
未按期参加正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及营运驾驶员,限期进行补审或复审。
(记者张明凯通讯员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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