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12 19:47:09
齐鲁网德州9月12日讯 为达到“收取提成”的目的,王某宇等五人组成“要债团伙”,采用纠缠被害人、轮流盯靠、到被害人单位滋事、追堵被害人驾驶的车辆等手段,向多人催要欠款,非法获利22万余元。9月12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宇为达到抽成目的,多次与宋某华等被告人,采用纠缠被害人、轮流盯梢、到被害人单位滋事、追堵被害人驾驶的车辆、私自在被害人车辆上安装定位追踪器、制造车辆刮擦事故等非法手段,向多人催要欠款,经公安机关多次对该团伙成员进行警告教育,仍屡教不改,继续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其正常工作、生活,破坏社会秩序。据统计,王某宇等人共非法获利22.6万元,以王某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宇、宋某、金某、田某、王某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某宇、宋某、金某、田某、王某铭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德州台 刘莉薇 刘建业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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