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3 10:54:10
齐鲁网德州10月23日讯 为了更好服务市民、有序管理车辆停放问题,近日,德州汽车总站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正式批复。
根据德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规定,德州汽车总站南、北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将按照《德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一类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核批。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每次2元,每天10元;中型车每次3元,每天12元;大型车每次4元,每天14元。摩托车、电动车、变速自行车每次收费1元,每天收费3元,其它自行车每次0.5元,每天2元。规定中还说明,机动车不超过5小时(含)的按次收费,超过5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的按每小时递增收费;非机动车不超过12小时的按次收费。
另外,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超过12小时的均按天收费,不能计时的按次收费。
此外,有下列情况的免收停车服务费:1、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2、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3、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4、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5、国家和省有其它明确规定的。
闪电新闻记者 周树茂 德州台 张勇 管婷婷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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