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1 17:10:11
齐鲁网德州11月21日讯 买了新房巴不得早日住进去,可有的时候难免碰上这样那样的意外情况,德州临邑县的姜先生在当地买了套新房,本来十月份就该交房,可过去一个多月,钥匙始终拿不到手,哪里出了问题呢?
姜先生反映他在临邑县龙腾华府买的房,按照约定10月份应该交房,但是开发商一直不给钥匙,不让看房。说是得先把配套费交了。
配套费共35000多元,业主们认为其中很多项目不合理。配套费明细表上显示,水是一户2700元,气是一户2300元,太阳能一户是1500元,取暖的配套费是按平方算,一平方是72元。业主们说,这块费用不是业主承担,应该开发商承担。
早在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 《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就有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既然国家有明确规定,那这个小区的水、气、暖配套费为何还要向业主单独收取呢?售楼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是公司规定。
开发公司收费真的合理吗?业主们来到临邑县物价局进行咨询。
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屋初装配套费根据规定由开发商承担,不得单独向业主收取,但是开发商可以将这部分费用算作成本,加到房价里。
该工作人员说,水电暖这块住建局可以解释,太阳能初装费他们去了解了解。
业主们又来到临邑县住建局。这里的工作人员说,“水、气这种专项配套费,跟他们没有关系,水应该找管水的,气找管气的。
问题似乎变得越来越复杂,业主们很是无奈。
针对房屋初装配套费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陈兆港说,“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相关配套费用是由开发商与企业对接形成的总体费用,如果在合同里明确约定由业主承担配套费用的话,业主需要支付,如果在合同里没有约定,可以默认为相关配套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里,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4-268766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4-2687669,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