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6 21:38:12
齐鲁网德州 12月26日讯 26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征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根据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20%进行奖励。
公告中称,德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王志勇 ,男,1975年8月19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372422197508196014
籍贯:山东省德州地区平原县
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地安街60号3号楼3单元503号,
住德州市德城区公路技校南宿舍1单元201室
未履行金额:197341.00元本金及利息
被执行人:
刘艳丽 ,女,1974年7月19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372422197407194845
籍贯:山东省德州地区平原县
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地安街60号3号楼3单元503号,
住德州市德城区公路技校南宿舍1单元201室
电话:18253456848
未履行金额:197341.00元本金及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人曹志强与被执行人王志勇、刘艳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鲁1402民初34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因被执行人王志勇、刘艳丽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法院举报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王志勇、刘艳丽及其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实现的,根据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法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534-2311929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德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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