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06 09:37:01
1月2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强制猥亵、寻衅滋事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涉恶犯罪案件,3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7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400元。
该案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开发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雪梅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审委会,并邀请了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爱民,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金玉列席会议。合议庭汇报了案情和意见,审委会委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分别发表了意见,市检察院列席人员发表了相关意见。
该案的公开宣判,彰显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今后,开发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幸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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