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03 18:23:01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衍生出暴力、犯罪等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德州市宁津县通过建设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覆盖全县的家事矛盾调解网络,促进小家和谐,社会稳定。
因为喝酒应酬吵架,宁津居民王女士和刘先生夫妻俩一气之下来到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协议离婚。在两位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俩人很快消了气,和好如初。“我们在现实中处理的大多数是冲动型离婚,针对冲动型离婚,我们专门设立了情感修复程序。”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福强告诉记者,就是在庭审或者调解过程当中,使用他们在生活当中的影像资料,在庭审过程中播放给他们看,使他们回忆起美好的家庭生活,对调解冲动型离婚的效果很好,调解成功率能达到90%以上。
实行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实行家事改革的举措之一。2016年,宁津法院被确定为家事改革的试点法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改革中他们发现,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法院一家的力量还不够,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让婚姻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宁津法院在法院内部家事审判改革的基础上,传承“枫桥经验”,在宁津县委的支持下,主导创建了“家事综合服务中心”, 把调解、疏通工作提到诉讼之前,成立由法院、妇联、民政局、残联等8个部门联合办公的家事综合服务中心,集合优势资源处理百姓家事。
家事综合服务中心自启动以来,共受理家事纠纷2566件,其中离婚纠纷调解和好率达到了51%以上。同期,县民政局登记离婚率下降了18%,法院家事案件受理同期减少了33%。不仅有现场调解,还设有线上调解和家事法庭。服务中心还聘任149名基层家事调查调解员,覆盖全县13个乡镇,把调解工作直接做到“炕头”。
除了家庭矛盾化解,中心还把婚前教育也纳入进来,设置幸福启程、幸福闯关、幸福誓言的“幸福三步走”, 向新婚当事人传递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正能量,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产生。宁津居民付晓雪说道,“通过这个流程让我们感觉到了满满的仪式感,加深了自身的责任感,今天这个仪式也会给我们一生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慧介绍,“下一步我院将以家事中心为平台,在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上深入探索,打造“枫桥经验”下的“宁津调解”模式,提高社会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多元化、立体化、智能化水平,以期实现纠纷共治、效果共赢的目标。”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王浩 宁津台 韩强 王震 通讯员 曹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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