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9日讯 2020年6月21日11时56分许,在德州市德城区北外环与德贤大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鲁HR66**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电驱动二轮车发生碰撞碾压,造成电动二轮车辆损坏、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警后,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田瑞泉、民警王玉明等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积极帮助医护人员抢救伤者,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对当事人开展询问及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在现场的当事人为货车驾驶员及乘车人,在民警的询问过程中,问及谁是驾驶员时,当事人代某称不是自己开的车,他坐的是车辆副驾驶的位置,车是另一位当事人孙某开的。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带领两人去医院抽血,并将他们带回事故处理大队进行细致询问。
返回大队后,民警立即调取了事故发生地的事故监控与卡口照片,通过调取卡口照片以及监控发现,事故发生前,并不是如代某所称他没有开车,而是车辆一直由他驾驶,且通过监控清晰看到了:事故发生后,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下车察看伤者情况,而是在车内交换了座位。
在铁证面前,代某对自己驾车肇事并替换驾驶员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检测,代某没有酒驾。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代某想要将自己的驾驶证由B本增驾为A本,害怕因交通事故致使无法增驾,所以才让乘车人孙某顶替。
肇事致人死亡,妄想他人顶包,本是一场交通肇事案件,却因顶包一错再错,罪上加罪。驾驶人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依法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闪电新闻记者 王雷涛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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