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6日讯 德州市工信局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家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鼓励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缺乏抵押物但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缓解无抵押物贷款难题。
此次试点采取市场化方式,主要有间接担保和直接担保两种形式,由贷款银行推荐给融资担保公司(间接担保),或由担保机构出具担保承诺推荐给银行(直接担保)。试点中,德州市探索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融资担保公司承担80%,银行承担20%;实行优惠费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担保期限超过1年的可适当提高。
据了解,试点企业需满足5项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产品有市场、有利润,近两年生产经营正常(2020年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困难的不受影响);原则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合计不超过销售收入的40%,互保风险较低可控;授信银行不超过4家(含4家);原则上为小微企业,重点是制造业企业。
目前,德州已完成首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临邑城泰融资担保公司为山东新风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450万元贷款已发放到位。2021年12月底前,力争实现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100家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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