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6日讯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德州宁津县一“警察”在十字路口随意指挥交通。根据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上身穿警服,下身着牛仔裤,正在指挥交通,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禁止警服便服混穿。可眼前的这名“警察”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10月19日15时许,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宁津县文昌路与福宁大街交叉口处无故拦截他人正常行驶的车辆, 上身穿着警服,下身着牛仔裤,并且一身酒气,要求民警核实情况。
城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发现男子已经离开,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通过调取周围监控发现该男子搭乘出租车离开。根据出租车行驶轨迹民警一路追查,最终在柴胡店镇找到了这名男子。经询问,男子姓逯,当天喝酒后,为圆自己的警察梦,借着酒劲穿上前些年自己在外地打工时从小商贩那里购买的警服走上街头,非法“指挥交通”。
目前,宁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对逯某非法拦截他人正常行驶的车辆、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三十六条之规定,对逯某非法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违法行为,对其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警服予以没收,并对逯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十六条之规定,两项合并执行,对逯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普通人购买使用警用品违法,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