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5日讯 日前,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德州市5月份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5月份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一)细颗粒物(PM2.5)
5月份,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0.7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2.7%。最好的是齐河县,为26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禹城市、庆云县、宁津县,为3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13个县(市、区)中,2个同比改善,2个同比持平,9个同比恶化。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乐陵市,为9.7%;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恶化10.7%。
(二)可吸入颗粒物(PM10)
5月份,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71.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8%。最好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为59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平原县,为78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13个县(市、区)中,11个同比改善,2个同比恶化。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临邑县,为15.3%;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庆云县,恶化1.4%。
5月份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注: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二级年平均浓度限值为标准,即PM2.5、PM10、SO2、NO2分别为35、70、60、40微克/立方米。
5月份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
5月份,全市COD平均浓度16.5mg/L,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且同比改善38.0%。13个县(市、区)中有12个达到该指标Ⅳ类标准,其中最好的是夏津县6mg/L。与去年同期相比,7个县(市、区)改善、6个县(市、区)持平。其中夏津县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84.2%。
(二)氨氮
5月份,全市氨氮平均浓度0.25mg/L,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且同比改善47.9%。12个县(市、区)达到该指标Ⅲ类标准,其中最好的是齐河县0.09mg/L。与去年同期相比,7个县(市、区)改善、6个县(市、区)持平。其中夏津县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77.4%。
5月份德州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注:河流控制标准为地表水V类标准,COD≤40mg/L,氨氮≤2mg/L;水质COD达到Ⅳ类的、氨氮达到Ⅲ类的出现恶化视为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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