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6日讯 为扩大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覆盖面,从源头上破解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倒贷成本高风险大难题,日前,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州中支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深化“主办行”服务,将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主办行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推动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增户扩面。《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高度重视制造业定额流动资金需求,大力增加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稳定企业流动资金基本盘。各主办行要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平均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流动资金占用水平,测算企业最低需要的定额流动资金需求,并根据企业年度税后盈利水平科学确定贷款期限,使贷款期限与企业实际还款能力相匹配;避免资金断档。中国人民银行德州中支将“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工作列入货币信贷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各银行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将该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对工作进展快、效果明显的机构进行表彰,对进展慢的机构,进行“一对一”窗口指导。
《意见》明确了开展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基本条件:
(一)属于定额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符合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且自身具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
(二)依法合规经营,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信贷政策;
(三)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四)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五)银行机构因审慎经营、合规管理的其他条件。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银行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将短期贷款置换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匹配制造业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周期。
据悉,《意见》要求各银行开展“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德州市委市政府要求中心工作,重点对“专精特新”企业特别是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工业双50强”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德州市工信局要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将优质制造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荐给银行机构,提升对专精特新企业服务水平。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孟宪红 德州报道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