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7日讯 德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以2.5公里为服务半径,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
《意见》要求,村卫生室建设坚持面向农村、方便就医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推进。按照“服务人口不低于2000人”的要求,遴选3至5个村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全市每年完成不少于110个建设任务,三年新建不少于330家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以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心电图机(具备远程诊断功能)等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壁挂式全科诊断仪等设备。
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1至1.5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全市每年遴选1000名左右乡村医生开展“进校园”培训或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利用3至5年时间对全市乡村医生轮训一遍。
《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9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现乡村一体化,100%的中心村卫生室、85%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一般村卫生室实现房屋产权公有,8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市乡村医生队伍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基本满足全市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通讯员 刘校锋 王法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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