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5日讯 近日,临邑县的刘某来到德州交警五大队事故科,他说自己是来投案自首的,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刘某告诉民警,20多天前,他无证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了。1月27日下午5点半左右,刘某驾驶着渣土车在经过一路口时,撞上了王先生驾驶的车辆,并致使路边三轮车及行人受伤,随后刘某驾车逃逸。
警方固定证据后,对肇事车辆展开调查。几天后,民警成功锁定了临邑县的刘某并找到了他家,但他一直在躲避民警的调查。
经过警方及家人多次劝说,刘某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几个月前,刘某花3万块钱买了这辆报废的渣土车在附近工地作业,当天因为着急回家,经过事发路口时,没有减速观察,结果发生了事故,刘某自知自己无证驾驶,车辆也有问题,担心被交警查扣,于是就驾车逃逸了。
最终,刘某因无证驾驶、逃逸被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