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日讯 按照山东省医保局部署,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模式,德州市扎实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货款省级试点工作,有效解决医药企业回款难题,推动药品价格降低、医疗机构和医药产业良性发展。
一直以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耗材先货后款、先售后付,医药企业垫资销售已是业内常态。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医药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剧,成为药品供应隐患。德州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医保基金结算药款,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基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所有药品,都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由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相应金额从医保对医院结算的资金中扣除。
山东省医保局将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办公室,设在德州,具体负责全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推进、各市直接结算进展情况监测和调度等工作。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先行市,德州医药行业正在发生变化。
德州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科长陈洁表示:“这种方式减轻了药企财务负担,优化了医药流通领域营商环境,长远来看,对降低药品市场价格、促进医疗机构和医药产业良性发展都有好处。”
截至目前,德州市已对全部集采药品、耗材和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药品货款开展直接结算工作,向88家医药企业支付药品耗材货款4.5亿元,医药流通领域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王进宝表示:“德州市将继续加强与其他地市的沟通衔接,协助省医保局持续推进直接结算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和税务银行的协同和三流合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彻底打通药品结算工作中的堵点难点,为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优化医药流通领域环境贡献德州力量。”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