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5日讯 根据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通告,从今天开始,德州市区二轮、三轮摩托车应在辅路内行驶。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早在10月25日就发布通告,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主城区(含德城区、天衢新区)二轮、三轮摩托车在辅路通行。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辅路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两侧,宽度大于4.5米的车道。
二、二轮、三轮摩托车应当在辅路内行驶;二轮、三轮摩托车在未设置辅路的道路通行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
三、对二轮、三轮摩托车不在辅路内行驶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二轮、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限速规定,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五、警用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或开展应急救援时,不受本通告限制。
附:德州主城区辅路具体路段:
1、太阳湖路(晶华大道至广川大道)
2、新河路(晶华大道至岔河东岸)
3、东风路(减河西大道至运河大道)
4、尚德十一路(崇德十大道至东风东路)
5、东方红路(崇德十大道至岔河东岸)
6、三八路(崇德十大道至岔河东岸)
7、天衢路(崇德十大道至岔河东岸)
8、大学路(沙王沟桥至陵西路)
9、晶华大道(太阳湖路至大学路)
10、康博大道(新河路至大学路)
11、长河大道(太阳湖路至大学路)
12、广川大道(太阳湖路至大学路)
13、德兴大道(东风路至大学路)
14、湖滨大道(新河路至大学路)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