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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交警通告 11月15日起摩托车在主城区道路辅路通行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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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1:28: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5日讯 根据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通告,从今天开始,德州市区二轮、三轮摩托车应在辅路内行驶。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早在10月25日就发布通告,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主城区(含德城区、天衢新区)二轮、三轮摩托车在辅路通行。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辅路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两侧,宽度大于4.5米的车道。

二、二轮、三轮摩托车应当在辅路内行驶;二轮、三轮摩托车在未设置辅路的道路通行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

三、对二轮、三轮摩托车不在辅路内行驶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二轮、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限速规定,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五、警用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或开展应急救援时,不受本通告限制。

附:德州主城区辅路具体路段:

1、太阳湖路(晶华大道至广川大道)

2、新河路(晶华大道至岔河东岸)

3、东风路(减河西大道至运河大道)

4、尚德十一路(崇德十大道至东风东路)

5、东方红路(崇德十大道至岔河东岸)

6、三八路(崇德十大道至岔河东岸)

7、天衢路(崇德十大道至岔河东岸)

8、大学路(沙王沟桥至陵西路)

9、晶华大道(太阳湖路至大学路)

10、康博大道(新河路至大学路)

11、长河大道(太阳湖路至大学路)

12、广川大道(太阳湖路至大学路)

13、德兴大道(东风路至大学路)

14、湖滨大道(新河路至大学路)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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