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23 10:54:05
齐鲁网德州5月23日讯(山东台德州站 刘向阳 乐陵台 王玉刚)日前,乐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维力以公诉人身份对孟某钢涉嫌故意伤害案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1月31日晚,被告人孟某钢来到岳母家中,因与其妻子张某菲发生口角,从而和其妻弟张某发生争执并殴斗,殴斗过程中,孟某钢从其岳母家的灶台上拿取一把切菜刀将张某左胳膊砍伤。经鉴定,张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庭审前,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质量和效果,检察长同办案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进行了指控,就案件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提出了量刑建议,同时对被告人孟某钢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积极弥补对家人造成的伤害。最后,该案当庭判决,被告人孟某钢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扎实有力的犯罪指控,有理有据的法庭辩论,有的放矢的法庭教育,以及威严庄重的言行举止,充分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检察长出庭公诉常态化,起到了率先垂范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了员额检察官特别是入额院领导办案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建设,为创建“六型”基层检察院奠定了坚实基础。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4-268766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4-268766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