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2017-04-07 09:55:04
齐鲁网德州4月7日讯(记者 王佳亮 通讯员 张剑)4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在禹城市开发区东边的一个院落里,发现有人种植罂粟。禁毒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且落实种植人员。
经落实得知,种植人员为焦某,民警当面警告焦某种植罂粟属违法行为,随后将罂粟铲除。
经过清点,共铲除罂粟480余株。民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嫌疑人焦某进行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罂粟花虽“好看”,但种植较大量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可获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种植数量达五百株及以上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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