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04-21 09:02:04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郑东岩 通讯员 刘春霞)今年一季度,全市环保工作坚持以环保部大气专项督查为契机,认真落实三个“饱和式”要求,科学治污,精准施策,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PM10、PM2.5同比分别改善28.8%、12.2%、5.6%,二氧化氮与去年同期持平,获得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62万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第10位。
近日,我市公布一季度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各县市区考核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齐河县、禹城市、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陵城区、乐陵市、临邑县、运河经济开发区、庆云县、宁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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