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11-15 11:43:11
11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德州市出台具体工作方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公信力。今年底前,德州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时,将通过文字、录像等方式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
根据要求,今后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事前公开,如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等,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明确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办事人员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推动事后公开。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以及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制定本部门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积极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记者 潘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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