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7-12-11 16:47:12
今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继续申报公租房租金补贴
德州新闻网讯 12月8日,记者从德州市房管中心获悉,截至11月30日,我市中心城区河东安居苑和德城安居苑的公租房已经全部分配完毕。为此,德州市房管中心停止中心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同时,提醒市民今后申请公租房只能申请租金补贴。
去年以来,国家对地方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重点转向以公租房入住率为主,国家审计署一年一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重点也随之转向以公租房入住率为主。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2013年底前开工的项目2017年底入住率必须达到90%以上,2014年开工的项目2017年底入住率必须达到85%以上,2017年初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状中也将以上入住率目标写入其中。
德州市房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7年,德州市中心城区共分配公租房2675套,其中河东安居苑1211套(含划转人才公寓240套),德城安居苑1464套(含预留人才公寓238套)。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年底前公租房分配率河东安居苑达到90%、德城安居苑达到85%。截至11月30日,已全部分配完毕,提前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分配任务。为此,德州市房管中心下发文件,确定停止中心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另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为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租金补贴指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定标准收取租金。目前,德城安居苑和河东安居苑就属于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目前,按照我市的相关政策,“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其它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租房住的享受租金补贴(即“不租不补、先租后补”)。
市房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公租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指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并租房住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继续申报公租房租金补贴。
申报地址: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4号房管窗口。(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
■相关链接
中心城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含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二)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22平方米。
公租房保障面积基本标准按申请家庭建筑面积计算:
1人户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
2人户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
3人户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
4人户保障面积为55平方米;
5人及以上户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
租金补贴:
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0元。
城市低保家庭按实际保障面积的100%实施保障,比如低保家庭有两口人,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每月可获得补贴400元。“城市其它低收入家庭”按实际保障面积的90%实施保障,比如符合其它低收入家庭的两口人,保障面积依然是40平方米,每月可获得补贴360元。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基本保障面积的标准的30%实施保障,比如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两口人每月可获得补贴120元。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4-268766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4-268766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