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8-01-15 14:38:01
1月9日,记者从我市国土部门获悉,日前,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国有土地不动产确权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主要包括: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到市规划局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两局在相关证件办理过程中加强联动,对用地边界一致性等问题做好有效衔接。
另外,部分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书面征询市国土资源局意见。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相应变更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确权登记。
(记者 郑乃春)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4-268766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4-268766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