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8-01-17 11:34:01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石秀秀)1月15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省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根据要求,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计算机上机、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午休管理、自行车看管以及军训期间等发生的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图书证、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因丢失需要补办的,学校可收取补办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通知还提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凡国家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和体检费用应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同时,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号,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将这部分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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