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8-01-22 18:04:01
1月19日,记者在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暨物业文明社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公安、消防、房管等多部门将开展联合行动,全面加强居住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减少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据了解,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已达到70多万辆。居住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道内、楼梯间,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抓好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防治工作。
在各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对乡镇(街道)、居民小区、住宅楼逐一排查,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的,按规定程序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处以罚款。市房管中心还将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制定出台《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着重规范居住小区内停车管理工作。
此前,我省公安厅曾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设置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据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依据相关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康 通讯员 尹岩)
印发五万余份通告 防范电动车火灾
德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德州消防支队印发5万余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深入辖区重点单位、社区、电动车销售网点广泛张贴,助力消防安全。
据了解,各地宣传人员走街串巷,重点在电动车销售商铺及社区集中停放点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宣传通告,同时向过往群众、社区居民宣传电动车火灾防控知识,提醒市民不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为电动车充电,充电线路和插座要确保无漏电、无松动,充电时要远离可燃物等,使居民掌握电动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防火注意事项。
通过此次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性,并教育和引导广大居民规范电动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的行为,提高了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记者 张康 通讯员 张晓琳)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4-268766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4-268766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