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略网
2018-04-13 09:57:04
4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已经启动,此次将查清德州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等,调查成果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土地调查是一项国家法定制度,目的在于全面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和统一确权登记、用途管制等的需要,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据了解,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调查内容是查清辖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查清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查清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此次调查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和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市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城镇村细化调查,完善日常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成果;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专项调查;建立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在时间安排上,今年4月至2019年6月,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7月至12月,完成县级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2020年,编制全市土地调查成果,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根据要求,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按时报送调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
同时做好调查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保存、管理、开发、应用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工作,建立互联共享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做好维护、更新工作。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应当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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