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8-10-16 14:57:10
(记者 王志冕)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10月16日起,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其中第一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
具体调整情况为: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第二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64元调整为2.89元、第三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3.3元调整为3.55元。
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及以下的,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的,由每立方米2.64元调整为2.89元。
城市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用户仍执行原价格政策不变。即: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元,第二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64元,第三阶梯价格每立方米3.3元。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由每立方米2.42元调整为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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