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7-17 10:23: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6日讯 日前,德州市发改委根据《关于编制“不罚清单”“轻罚清单”的通知》(德司发〔20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编制了《德州市发改委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涉及“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10项和“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4项。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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