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10-12 17:52:10
10月11日,记者从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系,促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德州市工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德州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当具备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不少于8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8项;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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