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8-13 14:59: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3日讯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不合格?出了质量问题找谁投诉?近日,德州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旨在加快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根据方案要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内容应基本反映建设过程的主要质量信息。其中,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名称、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钢筋、混凝土检验试验汇总评价(评定)结果;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全装修房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分户验收汇总表;消防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备案表等九类信息应予以公示。各试点地区可结合实际,选择其它需要公示的质量信息。
据了解,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试点示范阶段。乐陵市及所辖县(市、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试点项目除商品住宅外,还包括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棚改房等保障性住房。参与试点的住宅工程比率不低于在建住宅工程总数的10%。2021年7月起,乐陵市范围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全面实施质量信息公示。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杨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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