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23 16:28: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3日讯 6月21日晚,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内105国道有大货车超载运行货物,民警立即前往检查。
“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下车接受检查。”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有一辆大货车满载钢材,民警在询问货车司机的过程中,竟然闻到司机身上有酒味。
“是不是喝酒了?”货车司机听到民警的询问后,转身想跑被民警拦下。随即,民警将司机赵某去往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留取血液样本,做进一步处理。
同时,民警积极联动交通部门对其驾驶的大货车进行称重,其运载货物为80吨,属于超载运行货物。
据了解,驾驶员赵某当天中午与朋友喝了不少酒,晚上驾驶货车运载货物回聊城,结果被交警查了个正着。民警询问他为何要跑时,赵某回答:“我当时真的挺害怕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之规定,赵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闪电新闻记者 郑秀程 通讯员 刘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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