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08-06 09:16:08
电动车操作简单,敏捷好用,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市民在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时违规载人,尤其是共享电动自行车,成为违规载人的重灾区,对自身及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德州交警部门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定,文明出行。
【现场直击】三人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
8月3日,记者在市区多个路段观察发现,路面上多数市民均是一人骑电动自行车,后座并没有载人,但骑电动自行车后座载成年人的情况也偶有发生。当天中午11时,在东风路青少年宫路段,15分钟内有两名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后座上分别载着一名成年人。
同样的情况在东方红路、新华路等路段也有发生,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人的情况更加突出。由于电动车后座较矮,坐在后座上的成年人双脚靠近地面,非常危险。
有些市民不仅骑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人,甚至还会出现三人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记者在新华路路段看到,3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一人骑电动自行车,另外一人坐在后座上,最后一人蹲在了电动车的踏板上,并且双手抓在骑车人的手臂上。
此外,因为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家长载孩子的交通工具,但记者发现,个别孩子并不是坐在电动车后座上,而是站在前边的踏板上,或者站在后座下的脚蹬上。电动自行车速度不慢,如果出现急刹车的情况,站着的孩子很容易摔倒。
【记者调查】共享电动车沦为超载“重灾区”
如今,共享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有些市民在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却出现不文明的行为,共享电动自行车上明确规定仅可一人驾驶,却常出现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坐两个人的情况,让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堪重负。
入驻德城区较早的小溜共享电动自行车是“一车载多人”的重灾区,由于该品牌的车辆车座较宽较长,而且车座后面还有一个半弧形的铁架,两个比较瘦的成年人都可以坐上去。一些市民扫码骑车时,图方便就两人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记者发现,无论是小溜还是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上都有提醒严禁载人骑行,然而仍有市民熟视无睹,或是两人挤坐在车座上或是一人骑车另外一人蹲在横梁上。由于共享电动自行车并没有设计后座脚蹬,第二人坐在车上后只能将脚踩在后梁上,稍不注意就会碰到后轮发生危险。
【部门规定】电动自行车载人有“硬杠杠”
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后座是否可以载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具体的交通规定。今年6月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此外,电动车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限制在55kg以内,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由于电动自行车车体较轻,车速较快,如果一辆车上载了两人,车的重量加大,重心也变得不稳,刹车距离也会变长,一旦发生事故就是把两个人置于危险当中。所以,为了安全考虑,即使有后座,也不能超规载人。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表示,目前针对路面上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情况,主要是以教育、劝导为主,希望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定,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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