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08-31 16:44:08
“警告:您的电动车尚未悬挂号牌,请尽快办理,否则将依法查扣、处罚。”8月28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巡逻民警在解放大道群光汇商场路段,对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进行排查。发现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动车,民警立即上前张贴蓝色警告标识。
目前,德州市电动车挂牌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纷纷上路设立挂牌点,为市民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将予以扣留并按照规定处罚。“经过排查,我们对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张贴了警告提醒标识,督促车主抓紧时间就近办理挂牌业务。”该大队执勤民警田园介绍。该大队于近日印发一批警告标识,目前各中队民警已包片区开展排查,对无牌车严格贴条提醒,确保挂牌工作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9月1日起,“无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将予以扣留并按照规定处罚。还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市民可前往全市各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办理挂牌业务,也可由民警在路口、进村街社区现场办理,同时必须要按规定正确悬挂号牌。(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张亚磊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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