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4日讯 德州市日前发布《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州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对德州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包括2处古遗址、1处古墓葬、1处古建筑、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13处。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四有”工作,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为传承弘扬 德州市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更大贡献。
古贝春酒厂旧址
乐陵重合县县城遗址(附近村)
临邑白麟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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