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07-23 15:02:07
7月22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印发的《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德州市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这次调整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为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上限3.9%执行,企业的调整线按略高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的5.42%执行。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岗位)等因素挂钩确定。简单的说,2019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而2020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今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为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保持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职工等群体予以照顾。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水平越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目前,德州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将从2020年1月1日起补发,预计7月底基本到位。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锦瑶 通讯员 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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