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5 23:13:12
齐鲁网德州12月25日讯 12月25日上午,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对被告人杨某某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蔺某某、马某某等其他8名被告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四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名被告人多是接近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侵犯对象也大都未满18周岁。
2017年1月份至2017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某、蔺某某伙同马某某等多人,经常纠集于城区小冯家街东段门头房、“犁商信息咨询”门头房、“忆家连锁酒店”租住处等地,逐步形成以杨某某为首要分子,林某某、马某某等多人为成员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
民警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过程中,发现杨某某等人以办理借贷为名,进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民警历时5个月,辗转北京、青岛、济南等地,询问证人、受害人60余名,掌握各类证据线索100余条,相继将杨某某、马某某等9名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
据临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河介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等手段,多次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巨大。
案件中,9名被告人多是接近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侵犯对象也大都是未满18周岁,有的既是被告人,又是深陷“套路贷”的被害人。
“套路贷当然不是贷,是骗局,是犯罪。套路贷和高利贷相比有这么几个特点,如果高利贷追求的是高利息,而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高利贷是真小人的话,那套路贷就是伪君子,他们和明火执仗的侵财犯罪相比只不过多了一张欠条,脸上多了一副面具。”临邑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王健表示。
临邑县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一举打掉了这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做到了全案全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闪电新闻记者 周树茂 郑秀程 临邑台 赵勇 张磊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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