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新闻网
2020-03-23 11:49:03
“民警同志,我感觉自己被骗了。”3月9日17时,一名女子来到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缴纳10万元定金准备购买消毒洗手液,但是收到的样品质量较差,在准备退款时却遭到对方拒绝。由于担心自己遭遇了诈骗,在向乐陵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同时,也从河南赶到了乐陵,向乐陵警方报了案。
据了解,报案女士姓王,来自河南郑州。王女士在网上认识了一名乐陵籍男子刘某,刘某称自己能加工生产消毒洗手液。二人口头商定好后,王女士从刘某处购买洗手液,并向刘某交付10万元定金。王女士收到刘某洗手液样品后,发现样品质量较差,要求终止合作。刘某以定金购买了原材料为由,拒绝退款,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接警后,乐陵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发现报案人王女士所称的刘某为乐陵市寨头堡村民刘某喜,其生产的消毒洗手液有一家生产厂房,但厂房无任何生产资质,生产的洗手液为三无产品,未经质量检测,属于黑作坊。
3月10日,乐陵警方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寨头堡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一举端掉该窝点,现场查获成品洗手液500余箱,半成品1000余箱及原材料一大宗和生产设备一套,并将黑作坊负责人刘某喜抓捕归案。
经审讯,刘某喜对利用疫情期间防护物资短缺,私自生产销售三无洗手液用来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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