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 德州市陵城区田家村路段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路口监控记录了事故全过程。一辆白色新车路口强行超车,与被超车辆发生碰撞后,四脚朝天仰翻到了路边沟里。
交警在现场了解到,事故中人员无大碍。因超车仰翻的车辆是刚提的新车,司机闫某正准备去上牌照。
因在路口强行超越正在左转弯的前车,闫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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