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5日讯 日前,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联合辖区共享单车企业,举行安全头盔投放仪式,为共享电动车安装配齐安全头盔,切实提高市民出行安全系数。
“这个事儿是真好,我们出行也有安全保障了”、“很方便,正好响应‘一盔一带’这个活动”……市民们对此次活动纷纷点赞。记者德州交警部门了解到,哈罗、青桔、美团、小遛等四家共享单车运营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共计安装完成了2200头盔。
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大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推行此次活动,是为了让市民更深入地了解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同时也希望市民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全。”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邓金凤称。
与此同时,德州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的安全头盔时,要懂得爱护,切勿损坏头盔或据为己有;同时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文明安全出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刘振 实习生 苏孟雨 王怡晨 德州台 刘茜 田洪朝 通讯员 张亚磊 德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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